酷暑难耐,连人们的勤奋都被炙烤殆尽,杭州城即便日上三竿,街道上依旧静悄悄的。
也难怪,杭州本就以繁华的夜生活和璀璨夜景闻名。夜里才是生意最好的时候,谁会一大早就起来忙碌呢?
或许城郊的普通村民会早起劳作,但对于杭州最繁华的金仙路上的居民来说,这根本不可能。
正是夜里营生的人们刚刚入睡,酣然沉醉的时刻。一个男人却悠然漫步在金仙路上。
这男人看上去二十多岁,又像是三十多岁,让人难以捉摸他的真实年龄。他衣衫褴褛,形同乞丐,甚至比乞丐还要落魄几分,邋遢得让人避之不及。油腻腻的头发乱糟糟地纠结在一起,像个鸟窝,身上那件分辨不出是衣服还是破布的玩意儿,似乎孩童轻轻一扯就会破裂。
他四处张望,走了许久,最终在一栋建筑前停下了脚步。
风云客栈。
牌匾上歪歪扭扭地写着这四个字,字体拙劣得让人看了就提不起劲。男人看着牌匾,点了点头。
“就是这里了。”
他仔细地打量着客栈。
支撑客栈的木柱看上去至少有百年历史,饱经风霜。而木柱之后是单薄的墙壁,似乎从未修缮过,摇摇欲坠,仿佛风一吹就会倒塌。
这栋建筑实在不起眼,然而,在金碧辉煌的金仙路上,它却因为这份破败而显得格外醒目。
就像一堆洁白无瑕的大理石中,混入了一颗漆黑的鹅卵石。
它不华丽,也不漂亮,却偏偏引人注目。
咚咚咚。
“掌柜的!掌柜的在吗?”
他敲了几下门,大声呼喊,却无人应答。换做常人,或许早就放弃了,但这男人却异常执着,嗓门反而越来越大。
“掌柜的!掌柜的——!”
震耳欲聋的敲门声和喊叫声响彻整条街道,终于,客栈的门“砰”地一声打开了。
“谁啊!一大早吵什么吵!”
开门的是一个中年男人,面相刻薄,留着两撇鼠须,睡眼惺忪,显然是被吵醒的。他看到门口站着的男人,顿时眉头紧锁,如同吞了苍蝇一般恶心。一眼就看出是个乞丐,就算来客栈消费的客人他都懒得理会,更何况是这种扰人清梦的乞丐。他怒火中烧,原地跳脚。
“你这臭乞丐!要饭也要挑时候吧!一大早扰人清梦!还不快滚!真是岂有此理!我活了这么久,还是头一次见乞丐敢来风云客栈撒野!世风日下!世风日下啊!”
他怒不可遏,气得直喘粗气,接着吼道:“还不滚?好!你给我站那别动!”说完,转身进屋,费力地搬出一个装满水的大木桶。
一直沉默不语的男人,就在这时动了。
他一把抓住客栈掌柜的手腕,阻止他将水泼出来。任凭掌柜的如何用力,那只抓着木桶的手却纹丝不动。
僵持了片刻,客栈掌柜终于意识到对方不是普通人。
“你,你是谁?”
衣衫褴褛的男人没有回答,只是缓缓抬起手,将遮住脸的乱发捋到脑后。
“啊……!”
如同饿狼般锐利的眼神,让客栈掌柜吓得连连后退,一屁股坐在了地上。
哗啦!
“啊……!”
……当然,他手里还拿着装满水的大木桶,自然被淋了个落汤鸡。
然而,客栈掌柜似乎完全没注意到自已浑身湿透,他一脸惊恐,继续向后爬去。
“你,你,你,你,你想干什么?要杀我吗?是,是清风客栈派你来的?是不是?”
“……不是。”
“那,那,那是?啊!我知道了!你是来抢地契的?不,不行!绝对不行!说什么也不能给你!”
客栈掌柜惊恐万分,抱着头瑟瑟发抖。
这男人的眼神,为何如此可怕?
仅仅一个眼神,就让他心惊肉跳,仿佛全身的骨头都被碾碎。那眼神中充满了杀气,绝非普通的亡命之徒。一定是死对头清风客栈派来的高手。他偷偷瞥了一眼男人的脸,只见他的右耳已经完全消失,只剩下模糊的血肉。
“……哎哟!哎哟!”
光是看着就让人毛骨悚然。
肯定是参与了什么大型的地下斗殴,才被人生生撕掉了耳朵。虽然没敢仔细看,但想来他身上肯定还有不少伤疤。
“该死的,竟然碰上了这么个狠角色!”
客栈掌柜心中暗骂,将身体蜷缩得更紧了。
一步,两步。
“他”正在靠近。怎么办?先拔刀?还是打断他的腿,然后威胁他“不交出地契,就再断你另一条腿”?
他害怕极了。
恨不得立刻交出地契,然后逃之夭夭。
“可是……不能交出去啊……”
他正瑟瑟发抖,拼命咽着口水,一个略显生硬的声音突然响起。
“我不是来杀你的,也不是来抢地契的。”
那声音似乎刻意放轻柔,却更像是一匹狼在模仿兔子的声音,让人更加恐惧。
“那,那是?”
“……”
“那你,来干什么?”
衣衫褴褛的男人,不,应该说是衣衫褴褛的有钱人,努力地扯动嘴角,似乎想要露出一个笑容,却显得十分僵硬。
“我来买下这家客栈。”
“啊……!”
客栈掌柜仿佛窒息了一般。
“你为何如此惊讶?”
“你终于露出真面目了!肯,肯定是要低价强买吧!清风客栈出二百两银子我都
没卖,百年老店风云客栈岂是那么廉价的! ”
“百年?”
“没错!百年!这风云客栈从我曾祖父那辈儿起,就屹立在这金仙路上百年了!我会贱卖吗?笑话!我绝不卖!”
客栈掌柜难得地体验了一把又惊又怒的复杂情绪。他愤怒于这个可怕的男人竟然真的想强买他的客栈,又害怕自已竟然失控地大声喊叫。话一说完,他立刻抱住头,再次蜷缩成一团。
“二百两银子……那就是十两黄金?嗯,我有点糊涂了。百年老店……那得多给点……啊,这个应该够了。”
衣衫褴褛的男人从身后的包袱里翻找了一会儿,掏出一个沉甸甸的东西,递给客栈掌柜。
眯着眼睛观察着男人的客栈掌柜,在看到那东西的瞬间,猛地瞪大了眼睛,一下子站了起来。
“这,这是……!”
“金块。这一块……嗯,值三十两黄金吧?我记得好像是……”
“正,正是三十两。”
“这够了吗?我想经营客栈。”
衣衫褴褛的男人,或者说,衣衫褴褛的富翁,一脸淡然地将金块递了过去,似乎对金钱没有丝毫概念。
一两银子等于两千文钱,足够一个普通农户半年吃喝。而一两黄金等于二十两白银。所以一块金块,也就是三十两黄金,相当于六百两白银,也就是一百二十万文钱,这是一笔巨款。
“原来不是恶霸,是财神爷啊!”
客栈掌柜心中狂喜。其实只要三百两银子他就打算卖了,没想到竟然能得到如此巨款。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,还砸下来一串儿。
“等等,这……”
然而,就在他一把抓过金块的瞬间,商人特有的贪婪之心油然而生。他眼中闪过一丝精光,随即又将金块推了回去。
“不卖了。”
“为什么……?”
“这个价格,我不能卖。咳咳,至,至少要两块金块才行。”
这是一场赌博。
一场豪赌。
他凭借四十年的经验,赌对方是个不懂行情的冤大头,将一切都押在了这上面。
“嗯……”
看到男人皱起眉头,似乎在犹豫,客栈掌柜的心脏猛地一沉。他意识到自已可能因为贪心,连一块金块都得不到了。不,搞不好还会惹怒对方,被神不知鬼不觉地埋在后院,变成一堆白骨。
客栈掌柜脸色惨白,但事已至此,只能破罐子破摔,硬着头皮站在那里。
短短片刻,却仿佛一年般漫长。
终于,当男人的包袱里又掏出一块金块时,客栈掌柜差点欢呼出声,只能强忍着心中的激动。
“现在可以了吗?”
“可,可以了!您稍等片刻!我这就去把客栈过户给您!”
客栈掌柜殷勤地将原本为自已准备的好茶端给男人,然后转身去取笔墨纸砚和地契。
“您贵姓?”
“……名字很重要吗?”
“哎呀,看来您是第一次做这种事吧。咳咳!遇到我算你走运。不懂这些很容易被骗的。地契上必须要有现任店主签字画押。”
客栈掌柜挺起胸膛,一副老练的模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