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灯初上,内院灯笼挂起,光影闪耀。
柳若嫄坐在偏厅内,手拿一本书写工整的文册,边看边点头。
厅内坐了一个中年文士,穿着简朴寒酸,头戴洗的灰白的布帽,一脸紧张神色,期待地看着柳若嫄。
“写得真不错,铺垫伏笔,起承转合,有理有据……初衣,给贾先生包一百银子谢礼。”
贾文史大喜过望,连忙起身行礼,“多谢大小姐赏识!”
这个贾文史平日在街边摆摊,给人代写对子,代写家书,代写文章,卖文卖字为生。
今天意外被请进柳府,应柳大小姐之命,给林帛殊和绿萝写传记。
大小姐的要求很苛刻,也很特别。
要专门记录两人犯贱的事迹。
贾文史有点懵逼。
他第一次写这玩意,根本没一点经验。
不过他很快调整自己,拿出看家本领,使出浑身解数,洋洋洒洒写了万余字。
为了增强真实感,他蹲在深坑边几个时辰,反复访谈关于林帛殊自恋犯贱的问题。
从他的原生家庭到心理阴影,一遍遍推敲他犯贱冒犯大小姐的原因和理由。
最终把林帛殊问崩溃了,他自己也累瘫了。
终究功夫不负有心人,天黑之前写成一篇上万字的林帛殊自恋犯贱史。
里面不仅列出林帛殊种种自恋举动,还系统分析了他的犯贱心理,逻辑通畅,推理严密,自成体系。
写完之后,连贾文史自己都拍案叫绝。
至于绿萝那个女人,因为是一个丫鬟,几乎没有前史和成长历程。
只是对林帛殊痴爱成狂,所以配合他犯贱。
她的所作所为,只配在林帛殊传记中当一个剧情工具人。
单独写传?
她没资格。
柳若嫄手拿文章,越看越满意,“贾先生真有大才,思维敏锐,文采飞扬,一笔挥就,日更过万……以后本小姐编一部生平所遇贱人史,还找你来写。”
文笔美,有故事,可读性强,比小说话本还好看!
贾文史喜不自禁,谦虚说道:“都是大小姐给我机会,让我突破自己的极限,写出平生最好的文章。”
这话说得诚恳实在,都是他真心话。
要不是因为柳大小姐,他也碰不上林帛殊这种千古自恋的奇葩。
没有林帛殊,也就没有这篇风格清奇的传记。
贾文史捧着一百两银子,在大小姐一番鼓舞下,欢喜雀跃地离开了。
柳若嫄把文卷放下,沉吟片刻,问彩宁道:“林帛殊和绿萝呢,放了吗?”
传记写完了,继续留着他们在深坑里什么用处,而且还碍眼。
“已经放他们回去了,按大小姐的话告诉他们,身上起的红疹不是中毒,也没有解药,挺半个月自然就好了。”彩宁欣然回答。
麻痒粉没有毒。
但红疹奇痒难当,一挠满脸流脓。
如果没有坚韧的毅力,休想挺过半个月。
旁边的屏香笑道:“那个林帛殊算是得教训了,这一天的工夫,把自己脸挠得全是血痕,我们放他走的时候,他两眼冒火,鼻子都快气歪了。”
林帛殊这次受的教训不小,应该吃一窍长一智了。
如果再来招惹大小姐,那真是贱男人中的顶流,无药可救。
柳若嫄悠然说道:“那两个货色,估计半个月之后,一张脸都挠得不能看了。本小姐从来不主动招惹是非,他们偏偏想不开,要来试试我挖的坑,他们求仁得仁又何怨?这能怪谁呢?”
正说着话,她抬起头,目光往上看去。
房瓦似乎有些异动。
屏香突然皱眉,眼眸往屋顶上一瞥,眸光变得凛冽。
彩宁也反应过来,发现外面有人偷听,脸色骤变,“大小姐……”
柳若嫄摆一摆手,不动声色笑道:“今夜屋里有点闷,你们跟我去外面透透风。”
说罢,起身走出门去。
彩宁和屏香对视一眼,都警惕起来,连忙跟上。
屋外月色皎洁。
柳若嫄站在一棵桂花树下,笑颜如花。
她故意抬手往天空一指,若无其事道:“看看月色多好,像个银盆似的。”
“大小姐喜欢,我们上去给你摘下来!”彩宁说着,一个飞身蹿上屋顶。
屏香从另外一侧也窜上去。
“嗖——”彩宁的暗器飞刀打出去。
蹲在屋顶上的一个黑影有些发怔,连忙侧身躲闪。
没等他起身逃走,被两人一前一后夹击。
柳若嫄站在院中树下,看那黑衣人身手不错,但好像放不开一般,打斗的时候畏首畏尾。
她嘴角勾起一个弧度,这恐怕是个熟人呢。
霎时,她转身踩上树干,猛地飞身而起,朝黑衣人的脚踝甩出一根绳索。
“呼”一下套住黑衣人的一只脚。
她眸光一沉,猛地用力向后拉绳索。
黑衣人站立不稳,直接扑倒。
只听“哗啦啦”一阵瓦片碎裂声响,屏香一脚将黑衣人踹下房顶,重重摔到地上。
柳若嫄迈了两步,走到黑衣人面前。
黑衣人摔的又重又惨,脸上蒙的布掉落,露出一张红肿发青的脸,疼得龇牙咧嘴。
“瑞征,这大晚上的,你不在静王府,跑到我家房顶上干什么?”柳若嫄冷声问道,语气波澜不惊,不带一丝情绪。
彩宁和屏香把他揪起来,“小贼,大小姐问你话呢。”
瑞征摔得鼻青脸肿,满肚子憋了火气,却又不敢发作。
他一边幽怨看着柳若嫄,一边陪笑道:“是因为属下太想念王妃,顺路来探望,不是贼。”
要不是他主子下了命令,让他来偷听王妃说话,怎会被当场抓现行,还搞得这么惨?
说到底,都是王爷坑他的!
“你顺路来探望,为什么不进屋,谁让你爬到房顶上偷听?还说不是贼?”彩宁厉声说道。
瑞征一边揉着脸,一边哼唧说道:“我也不想爬房顶,你们院里全是陷阱,谁知道哪儿挖了深坑?晚上看不见,万一不小心掉坑里,我找谁哭去?”
屏香怒道:“静王府的人都不走正道,爬墙钻洞,登房上树,还理直气壮了?”
瑞征:“……”
别说这么难听行吗?
他跟王爷只爬过墙,登过房,从没钻过洞,也没上过树。
你们别冤枉人。
柳若嫄瞥一眼地上的碎瓦片,满脸不悦道:“不管什么理由,你踩坏了我家的房瓦,该赔钱吧。”
瑞征脸上抽搐一下。
只要王妃一开口说话,准能拐到钱上。
“赔钱啊……”他摸一下青肿的额头,只觉得浑身都疼。
彩宁和屏香下手太毒辣了。
刚才他顾及柳若嫄的情面,又觉得好男不跟女斗,所以让着她们两人,始终没有还手。
但她们却得寸进尺,对他痛下杀手。
丝毫不留一点情面。
两人打得他浑身是伤,接着又被王妃的绳索套住,从屋顶跌下来,差点摔吐血了。
好狠的女人!
瑞征抬眸瞥了彩宁和屏香一眼,表情尽是不满和幽怨。
他哎呦哼唧了片刻,忍不住抱怨,“王妃,我们王爷担心你,所以派属下来看看,但她们下手太狠,不是待客之道。”
“我好好的,王爷为什么担心,他派你来看什么?”柳若嫄挑一挑眉头,板起脸来。
这个静王简直阴魂不散。
有事没事缠着她。
他闲得慌吗?
是不是打一顿就爽了!
瑞征靠近柳若嫄一步,低声说道:“王爷担心绮陌红楼的女人留在王妃身边,不安好心,恩将仇报。”
他话音刚落,彩宁和屏香同时发怒,开口喝住。
“闭上你的臭嘴——”
“你说什么!?”
瑞征吓了一跳,下意识地往柳若嫄身后挪。
柳若嫄眼眸中闪出一抹怒意,声音冰冷道:“我把谁留在身边,跟静王有关系吗?他凭什么说别人不安好心,他自己内心黑暗,自然看谁都不像好人!”
瑞征连忙反驳,“王爷是好人,不想让王妃上当受骗。万一碰上个忘恩负义、恩将仇报的,王妃吃了亏,后悔莫及。”
彩宁和屏香勃然大怒,挥起拳头就要揍他,被柳若嫄拦住。
“瑞征,你再胡说八道一句,我就她们捶死你!”她眼眸转到瑞征身上,淡声提醒他道。
不知道绮陌红楼怎么得罪静王了。
云子缙好像对她们怀有偏见。
“王妃,你不让我说,我也得说。以前王爷救过绮陌红楼的女人三次,要不是王爷出手,她几年前就没命了。可是你知道吗,那个女人刺杀王爷,还朝王爷射毒箭!她是不是没有良心,是不是忘恩负义,是不是恩将仇报?”
瑞征一说起这事,顿时义愤填膺。
为他家王爷忿忿不平。
柳若嫄脑子“嗡”地一声,只觉得眼前发花,一片白茫茫。
心中隐隐有一股埋藏许久的滚热的东西要涌出来,震得她整个人犹如挨了当头一棒,几乎站不住脚。
她呼吸变得急促,连忙问道:“你说什么?静王救过谁三次?”
“就是那个叫静歌的。”瑞征哼声说道:“蛇蝎女人,王爷就不该救她,幸好老天有眼,让她死于乱箭之下。”
活该!
彩宁和屏香面面相觑,都十分震惊。
静王救过静歌?
这件事她们没听说过,一点都不知道。
柳若嫄脸色发白,心脏都快停止跳动了。
连忙伸手扶住旁边的树干,总算没有摔倒。
她垂眸低头,眸底渐渐泛出红丝,仿佛染了一片红雾,“瑞征,你好好讲一讲,王爷怎么救的静歌?”
事关重大,她一定要搞清楚。
瑞征见她神色有异,暗暗觉得奇怪。
他说的是静歌,怎么王妃好像不太高兴的样子?
瑞征不敢再多抱怨,变得严肃起来,一五一十把云子缙救静歌的事情说了一遍。
柳若嫄听着,只觉得天旋地转。
她记得十六岁第一次离京,去城外执行刺杀任务。
不小心落入陷阱,胸口被染毒的暗器打中。
最终她放火烧掉屋子,从大火中冲出来的时候,重伤毒发,当即晕倒,不省人事。
朦胧当中,有一个男人将她抱走。
为她疗伤,为她宽衣解毒。
她当时看不清男人的样子,但伸手摸到他腰上戴了一块玉佩。
玉质冰凉莹润,上面雕刻的依稀是龙蟒纹。
她昏昏沉沉晕过去,但心里有一个念头。
是太子救了她。
从那以后,她对太子不再是属下密探和主人之间的关系。
她感激他,仰慕他,深深爱上他。
“……还有一次,那个女人在花船上喝多了酒,差点被几个恶徒非礼,也是王爷出手相助,亲自送她回绮陌红楼。”瑞征详细说了过程。
柳若嫄嘴里一片苦涩。
她酒量原本不好,那次执行任务被迫喝酒,却被敌人下了药迷,当场晕死过去。
她以为自己会饱受凌辱,然后死无葬身之地。
没想到醒来时,她已经回到绮陌红楼,一切安然无恙。
谁也不知道她怎么脱险的。
她当时起身跑下楼,看见太子正在会客,他还抬头朝她笑了一下。
当时她就认定,一定是太子救了她。
“去年那次,静歌浑身是伤,躲在一个胭脂铺休养,半夜发了高烧,昏死过去,也是王爷救了她。要不是王爷喂她喝药,她早就重病而死。”
柳若嫄呆愣怔住,不知道该说什么好。
那次她以为是太子心疼她,专门跑到胭脂铺照顾她。
当时把她感动得不行。
这个男人如此爱她,三次救她的命。
她就算为他赴死都愿意。
她一直对太子死心塌地,除了因为爱,还想报答救命之恩。
可是——
救她的不是太子,而是静王?
“王爷他,为什么救静歌?”柳若嫄声音虚弱,对这件事无法相信,“王爷为什么去胭脂铺,那么巧救了静歌?”
太巧了,静王救她三次。
是不是太巧了?
“王妃你是自己人,我就不瞒你了。咱们王爷一直暗查太子的情报暗网,查到风影令主人是个女子,一路追查就查到静歌身上。”瑞征说道。
言下之意,静歌的一切活动,其实早在王爷的监控之下。
所以她遇险时,静王能及时赶到。
“至于王爷为什么救静歌,我猜想是因为心软,王爷说话不太好听,但是心肠很好,遇到弱女子落难,不管她是不是太子的人,王爷肯定出手相助。”瑞征振振有词道。
柳若嫄脑袋发晕,心中的一道堡垒仿佛顷刻间崩塌。
救她的人真是静王?
那么这些年,她对太子的感恩和付出,岂不是一场笑话?
她重生之后,每当回忆观火节那一场刺杀安排,怎么也想不明白。
太子为什么要让她去死?
她也不止一次想问云其祯,既然他想让静歌死,当初为什么要救她三次?
柳若嫄受了巨大的刺激,双手冰冷,浑身颤抖。
只觉得魂魄要出窍一般,仿佛整个身子都不是自己的了。
“大小姐,你怎么了,脸色这么难看?”彩宁和屏香连忙上前扶住她。
瑞征有些讶异,不知道自己说错什么话,触怒了王妃。
竟然把王妃气成这样,脸色都煞白铁青了。
他不禁有些心虚,千万不能让王爷知道。
王爷会扒他的皮!
“瑞征,你先去屋里坐一坐,我让初衣给你涂点伤药,你脸上这么多伤,回去也不好跟王爷交代。”柳若嫄气若游丝,声音缓缓说道。
她被搀扶进屋,然后吩咐初衣,给瑞征脸上涂伤药。
然后,她让所有人出去,想一个人安静待会儿。
月色如水,照在窗前。
柳若嫄怔怔望着月亮落下的光影,从心底涌起满腔的哀痛和惆怅。
静歌十三岁进绮陌红楼,当太子的密探。
对这位神秘又威严的男人,她一向敬而远之,充满惧怕敬畏。
十六岁那年,她被太子救了,从此深深迷恋他,不可自拔。
为了太子,她可以牺牲一切,付出一切。
因为他救过她三次,都是生死攸关。
她欠他三条命。
她想报答他的恩情……
侧厢房里,初衣正给瑞征涂药,下手却很重。
“嘶……疼疼疼!”瑞征脸上肌肉直抽搐,“手轻点,轻点。”
他已经鼻青脸肿,再让初衣涂个药,非要掉一层皮,疼得死去活来不可。
“我给你涂药,你还嫌东嫌西的,嫌我手重,你自己涂!”初衣板着一张小脸,一双乌黑的眸子狠狠瞪他。
一想起大小姐在静王府受的那些罪,她就满肚子火气。
她没拿菜刀砍瑞征的脸,还帮他涂药,已经很给面子了好吗?
“初衣,我没得罪你吧,你怎么跟那两个女人一样,都这么狠?”瑞征实在疼得受不了,把药拿过去,自己慢慢涂抹。
初衣叉着腰,横眉竖眼呵斥道:“你们静王府没有好人,虐待我们大小姐,还让老嬷嬷打我。我才去一天,脸就被打肿了,你还说我狠,怎么不拿镜子照照你们府上那些人,哪一个不是心黑手狠的!”
要不是大小姐替她出气,她准被静王府的嬷嬷打成猪头了。
瑞征:“……”
好吧,这事是静王府理亏。
都是王爷闲得蛋疼,没事想折腾一下新王妃,结果把自己折腾进去了。
王妃一去不复返,王爷变成神经病。
最近王爷只干一件事。
就是日日夜夜偷窥王妃。
……
夜深人静,月色皎洁。
柳府内院,柳若嫄坐在窗边,手拨琴弦,香炉中点着玉兰香片,一缕青烟袅袅升腾。
琴声逐渐变得悲戚高亢,她手指猛地用力,“铮——”琴弦断了一根。
但柳若嫄并未停下,仍然弹奏着乐曲。
半晌,又断了一根琴弦,她咬紧牙关,继续弹琴。
受伤的手掌还未痊愈,缠着一层白纱,弹琴用力之下,白纱隐隐渗出血珠。
随着琴声飘扬,她脑中浮现了无数过往的身影。
皇后、太子、静王、令仪、绛华、梅念纯、朱琼儿、雷鸢鸢、雪姨娘、凤姨娘、柳致堂、柳冰瑚……
这些人脸上神气活现。
得意的表情,不屑的眼神,尖刻的话语……
一丝丝,一缕缕,好像无数锋利的毒箭,射透她全身。
柳若嫄眼眸泛红,泪光闪闪,唇瓣上已经咬出血痕,无比鲜红。
前世她心心念念的爱恋,突然变成一场可笑的误会。
爱不值得,恨也不值得。
她所倾注的一切感情,都是错付了。
错得十分离谱。
如今她对太子,竟然连恨都恨不起来了。
没有爱,又哪来的恨?
她跟云其祯之间,只有仇!
窗外花园的树影下,云子缙和瑞征站在暗处,听见琴弦崩断的声响。
“琴声太悲凉了,听得我眼泪都快掉下来,王妃好像有心事啊。”瑞征叹气道。
他脸上仍然有些青肿的痕迹,但初衣给他涂完药,让他觉得好多了。
一点也不疼。
而且还挺舒服的。
云子缙蹙眉不语,一双黑眸愈发深邃清冷。
悠扬的琴声如泣如诉,充满惆怅、孤独、感伤、悲凉、痛楚……
弹琴的人情愫幽怨,绵长不绝。
听琴的人也痛彻心扉。
柳若嫄一个十七岁的小女子,又是尚书府嫡出大小姐,在深闺中不谙世事,为什么有这样悲愤凄凉的心境?
那一声声孤寂感伤的低沉之音,仿佛捶中他的胸口,沉闷、压抑,感觉无比难受。
不知不觉中,琴声勾动云子缙的心弦。
也让他想起很多尘封往事……
“男人的孤单,在岁月中逐渐沉淀,尚且能忍耐住。但是女子的孤寂无助,却比男人更可伤可叹。”他突发感慨,幽幽叹道。
“王妃真可怜,从小到大爹不疼娘不爱,还受姨娘的闲气,没有朋友,没有保护她的人,嫁到王府还要被人嫌弃……”
瑞征听了琴音,越发觉得悲戚,渐渐眼圈发红,替王妃感伤。
云子缙眉头微挑一下,接着抿紧嘴角,无话可说。
洞房花烛那天,他确实,有点嫌弃她。
但是……他现在想补偿了,应该为时不晚吧。
“不知道……她喜欢什么?”云子缙开口说道。
他声音沉稳冷静,但莫名透出一丝心虚的意味。
讨女人喜欢,他很不擅长。
在他看来,这比战场上孤身对决千军万马还难,不是一件容易办的事。
“王妃最喜欢钱啊!”瑞征眼睛一亮,抓住了问题本质,“只要王爷慷慨些,每天给王妃送钱,她肯定喜欢得不得了。”
云子缙挑一下眉头,斜眼睨视瑞征。
每天送钱?
怎么听着像馊主意——
“别忘了,王爷你还有个身份,是定云国首富啊,观月阁阁主啊!犹豫什么呢,王爷,出手吧!”瑞征为他打气助阵道。
云子缙眸光闪动,心里有点拿不定主意。
给柳若嫄送钱,她真的会喜欢吗?
会不会太俗气了?
“我听说那个崇烈表哥很有钱,送给王妃的见面礼,是一条这么长的珍珠项链,还有这么大的白玉环!”瑞征一边说,一边用手比划着。
“她很喜欢吗?”云子缙顿时浑身裹起一层凛冽寒气,不悦问道。
“那是自然,哪有女人不喜欢珍珠白玉的?”瑞征斜视一眼王爷。
他有点嫌弃自家王爷,连这都不知道?
难怪没有女人要他。
云子缙听了这话,心里不是滋味,憋得胸口气闷,“回王府清理宝库,把所有珍珠项链和白玉都拿出来,给王妃送来!”